全年无休 节假日正常接诊时间:2013-12-12 17:15 | 文章来源:济宁红房子妇科医院
我院是由市卫生局批准的以治疗妇科疾病为主的专业妇产医院,是“全国十佳妇科专科医院”、“全国妇产科医院联盟单位”、“济宁市新农合定点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看病不放心”问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10日在我院对已参加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尽大努力减轻病人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以下人员来我院住院治疗执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零押金):
1、参加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常缴费且与我院联网的县市区的符合报销要求的农村居民。(联网县市区:任城区、高新区、市中区、兖州市、梁山县、鱼台县、嘉祥县、曲阜市、金乡县)
2、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
二、基本做法
1、纳入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新农合证、本人身份证交护士站保管,以作费用抵押。
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病人将个人承担费用结清后,护士站应及时将病人的新农合证、病人身份证等抵押物归还。
3、对家庭困难,难以付清住院个人承担部分的病人,可到村委会开具困难证明,并加盖镇、街道办民政部门公章后,与医院协议延期或分期付款,特别困难的也可申请医院给予适当减免。
4、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且按合同到期不还,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医院将其就诊拖欠住院费用信息通过“济宁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先看后付信息录入”功能录入系统,经济宁市卫生局相关科室对该信息进行审核后正式纳入不良记录管理信息库(即将其列入“黑名单”),此患者在今后各级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将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医院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济宁红房子医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看病不放心”的一项重要举措。院内坚持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靠上抓,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科学界定服务对象,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对于“先看病,后付费”的住院患者,医院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大处方、乱检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要认真落实医院核心制度,加强医德行风教育,及时查找整改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